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抗风险能力,关键要靠创新。“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全力支持中央企业当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排头兵。
一是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018年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践行创新发展新理念、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部署的骨干力量和国家队。推动中央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走创新发展道路,是实现科技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必然要求。
二是加大对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引导与激励支持力度。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将技术进步要求高的中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明确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鼓励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
三是支持中央企业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国资委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组建创新联盟,与各类主体共同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中央企业设立或联合组建研究院所、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联盟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组织,加强跨领域创新合作,打造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
四是在中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专项工程与行动。国资委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加强中央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对标,推进实施科改示范行动,提升前沿科技研发能力。
五是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资委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集中度较高、中央企业具有明显优势的产业领域,将中央企业的重大创新需求纳入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中央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六是在人才激励上持续发力,推动中央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正向激励,明确实施技术攻关团队工资总额单列管理政策,提高科研人员待遇,赋予领军人才更多自主权。支持中央企业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共同支持在中央企业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此外,国资委还通过建立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双创工作,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中央企业创新类投资基金的合作,推动中央企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央企业也加大创新投入力度,科技创新成果显著。
展望“十四五”,中央企业需要在落实改革三年行动、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进一步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把攻克“卡脖子”技术放在创新驱动的突破方向。
二是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使中央企业更加积极主动投入创新创业。
三是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使中央企业资本进一步向面向国家安全领域产业、公共设施与民生领域关键产业和战略性关键技术领域产业集中。
四是推动中央企业数字化和智慧化转型,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中央企业不仅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智能技术升级,增强传统产业技术竞争优势,还要进一步投资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产业,更要通过加大对基础领域技术研发和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对我国数字经济、智慧经济发展的支持。
五是加强与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的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展,共同加强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建设,弥补一些重要产业的薄弱环节和受制于人的环节,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